實踐下,對高溫下工作的工程結構材料的要求十分苛刻。概括起來主要要求是:
(1) 優異的、綜合性的高溫力學性能。也就是說要求材料具有優良的抗蠕變性能,足夠的高溫持久強度,良好的高溫疲勞性能,適當的高溫塑性等,以保證金屬材料在服役期間內安全工作,具備應有的使用壽命。
(2) 在相應的工作環境中具有良好的耐高溫腐蝕性能。也就是說, 在受力或不受力的高溫工作環境中,能耐高溫氧化或耐高溫毓化,或耐混含氣氛中的高溫腐蝕等性能。能達到設計要求的使用壽命,保證不因高溫腐蝕而使材料遭受破壞。
(3) 高溫下使用的材料應具有足夠好的冶煉加工等工藝性能。高溫下的工作部件的形狀往往是十分嚴格的,對所使用材料的化學成分的要求也是十分嚴格的,因此要求這些材料要具有良好的冶煉工藝性以及足夠好的鑄造、鍛造、焊接、機加工性能等以保證能獲得實際工程中所需要的工程部件和設備。
(4) 適宜的經濟可行性,即在選材時,除應注意到材料的壽命外, 還必須兼顧到材料的成本、加工制造部件或設備的成本、部件的可更換性、安全可靠性等因素,全面地商量經濟的可行性。上述對高溫下使用材料的基本要求在具體工程中必須進行綜合考慮,特別是在設計選材時要全面考慮,
高溫合金是指以鐵、鎳、鈷為基,能在600°C以上的高溫及一定應力作用下長期工作的一類金屬材料,具有優異的高溫強度,良好的抗氧化和抗熱腐蝕性能,良好的疲勞性能、斷裂韌性等綜合性能,其四大要素:耐高溫、抗較大應力、表面穩定化和高合金化缺一不可。又被稱為熱強合金、耐熱合金或“超合金"。
除基體元素(鐵、鈷、鎳)外,高溫合金中需加入其他組分起到改善合金性能的作用,比如添加Ta、Re、W、Mo等難熔元素以增強其高溫穩定性,形成γ’、γ’’、MC等增強相;添加稀土元素,可與鎳基合金中的氧、硫、磷等生成熔點*的化合物(稀土氧化物的熔點在2000°C~2473°C,稀土硫化物的熔點在1973°C~2573°C)等。